截至2018年6月底:
1.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82.4万人,全省平均保障标准517元人/.月,平均补助水平348元/人.月;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86.15万人,全省平均保障标准3348元/人.年,平均补助水平2016元/人.年;
2.全省共有特困人员12.95万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1.03万人,全省平均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分别为633元/人.月、577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11.92万人,全省平均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标准分别为603元/人.月、481元/人.月;
3.全省累计实施医疗救助172万人次,平均救助水平720元/人.次;
4.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25.73万人次,平均救助水平81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