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YNMZ202603261214062704
诉求内容婚姻登记
留言时间2026-03-26
公开日期2026-04-08
留言标题:(以案释法)私下离婚协议与民政局登记协议不一致,哪份有效?
留言内容:咨询手机上办理离婚证,夫妻之间没有纠纷,和平离婚
留言回复: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是否可以异地办理离婚登记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按照《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从2025年5月起,内地居民办理结(离)婚姻登记可以异地受理办理。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联系电话:0871-65739676。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答复时间:2026-04-08 20:02:37